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监管决定,对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955)及其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蒋琨进行监管警示。此举是因为大千生态在募集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不规范行为,包括项目延期未能及时披露,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

据悉,大千生态先前宣布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四个项目的执行进度远远落后于预定计划。其中,宣城项目、韩楼村项目、义乌国贸项目的建设投入进度低于预期,马陵山项目甚至未能开工。此外,公司在项目原定可使用状态期限届满后,未遵循规定完成董事会审议程序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影响了投资者对公司的合理预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出,大千生态及蒋琨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多条规定。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蒋琨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监管决定,大千生态需在接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