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3月20日对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出了一封关注函,针对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纠纷、高管变更、关联担保及关联交易事项、以及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冻结事项提出了多项质询。这次关注函的发出主要是基于公司在3月19日晚间连续发布的多个公告,其中涉及控股股东签署控股权转让协议、关联公司贷款逾期未还、部分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和司法冻结的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宁波先锋新材料对控股股东卢先锋与贺沁铭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背景、目的进行详细说明,并明确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同时,交易所关注卢先锋所称的经营管理权移交给贺沁铭方的情况,以及贺沁铭方团队设立的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经营业绩。

此外,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的关联公司提供的关联担保和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具体明细,并说明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至于卢先锋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的大量质押和冻结,交易所要求公司说明相关股份的具体用途和前期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以及风险应对措施。

宁波先锋新材料需要在2024年3月25日前对上述事项进行书面回复,并对外披露相关情况。深圳证券交易所提醒该公司,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