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日向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顾中林发出监管函,原因在于顾中林的母亲张新美于2024年1月30日和1月31日进行的股票买卖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张新美分别在这两个日期买入和卖出了江苏国信70,000股,涉及金额分别为495,600元和488,218元。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出,这一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条款。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函中强调,顾中林作为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存在监督不力的情况,未能确保其家属遵守合规交易的规定。同时,深交所要求顾中林认真吸取此次教训,并提醒其及其家属今后需诚实守信,依法依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举体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高管及其关联人合规交易的严格监管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