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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玛精密工业提名龚菊明为独立董事 候选人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宣布,董事会提名龚菊明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通过各项法规和规章的审查,确认其符合相关职务资格。提名过程符合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应规定,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通过了资格审查。 该提名是在详细了解龚菊明的职业背景、学历、职称及工作经验后作出,其不存在任何利害冲突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被提名人龚菊明通过了相关培训并取得了认可证书。此外,龚菊明未持有公司1%以上的股份,也不是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公司强调,龚菊明不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任职,也未为公司等提供服务,不具有近十二个月内的任何不良记录,没有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未受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董事会于2024年1月19日发表了以上的声明和承诺,表明对龚菊明的提名持认可态度,并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董事会秘书将承担相关的报送和公告职责。若被提名人在任期内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情况,董事会将及时进行报告并督促其辞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