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1公告 | 公告类别:上市公司制度

成分股:沪深300成分股 | 关键词:None | 信息来源:None

上海莱士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强化风险控制与信息披露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002252)近日发布修订后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旨在规范公司风险投资活动及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和公司利益。修订内容涵盖风险投资的定义、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人员、决策流程和信息披露要求等多个方面。

根据新修订的规定,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均须经董事会审议。重大投资且非为套期保值目的的,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修订强调,所有风险投资活动要建立健全的内控制度,严格风险控制,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风险投资。公司进行的风险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行。此外,风险投资项目有实质性进展或重大变化时,公司高层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董事长,由董事长迅速向董事会报告。

新制度明确,公司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应为公司自有资金,募集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风险投资。投资项目的决策流程和处置流程均需严格遵守,应进行充分的分析和评估。与此同时,公司留意到风险投资信息披露对投资者权益尤为重要,对风险投资的各类信息披露义务做了详细规定。

信息披露部分指出,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并应在定期报告中对报告期内的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披露。对于达到特定规模或影响的证券投资,还需形成专项说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给投资者。

本修订还特别指出,控股子公司未经上海莱士同意不得进行风险投资,若控股子公司拟进行风险投资,则需提前取得公司批准。同时,内幕信息知情人应承担保密义务,并在公布前不得擅自披露相关信息,违规者将依法依规受到严肃处理。该修订规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公告原文:上海莱士:《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