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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更新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强化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莱士”或“公司”,股票代码:002252)近日对外发布了修订版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维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有效降低经营风险。 根据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对外担保包含借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担保等形式,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持股不到50%的关联方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对外担保总额限制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0%以内。 新办法要求,公司提供的任何担保都必须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对于特定情形的对外担保,如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者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情况,必须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此外,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时,同样需要进一步审议。 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在对外担保中的统一管理职责和审批流程,并强化了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需及时披露对外担保的细节,并在出现被担保方违约等情况时迅速公告。为了进一步控制风险,公司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并在提供担保时对被担保方的偿债能力和经营状况进行持续监控。 修订后的担保管理办法还对担保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出了预防和应对措施,包括对担保文件的管理、债务人追偿情况的通报以及担保责任的适时追偿。 本次管理办法的修订,体现了上海莱士对提高自身监管水平和逐步完善规范操作的努力,有助于提升公司对外担保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为投资者和市场提供更高的信心保障。新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正式实施。